近两年,随着加拿大各类移民通道(如EE、PNP等)门槛逐步提高、政策收紧,越来越多申请人开始将目光转向配偶/同居伴侣担保移民。相比技术类移民,配偶担保以“感情关系”为核心,只要材料准备得当,是一条相对稳定、可控性高的路径。
但这条路也并非“感情真实就一定能过”。很多人卡在关系证明、爱情陈述信、移民官面试,甚至因为材料准备不充分而被拒签,错失机会。
所以本期,加晓会围绕以下关键点,带你完整了解配偶/同居担保申请中最容易出问题、也最容易被忽视的地方……
今天话题
- 配偶担保 vs 同居伴侣担保的区别
- 同居伴侣关系怎么证明
- 怎么去写爱情陈述信,提升移民申请成功率
- 如何应对移民局的抽查及面试
- 常见拒签原因
- 成功案例分享
配偶担保 vs同居伴侣担保的申请区别
配偶担保移民申请要求:
担保人:
- 年满18岁的PR或公民
- 没有接受政府的资助(social assistancee)
- 有一定经济基础(没有收入的硬性要求)
- 无最低收入(MNI)要求
- 永久居民住在加拿大以外不能担保
- 加拿大公民住在国外可以担保,但要证明在被担保人成为永久居民后会返回加拿大居住
被担保人:
- 年满18岁
- 通过移民局体检
- 在任何国家居住满6个月,需提交该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如申请人与担保人共同居住在加拿大,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加拿大临时居民身份与申请人具备法律效力的民事婚姻

同居伴侣担移民申请要求:
您的同居伴侣(Common-Law Partner)需满足以下条件:
- 性别不限
- 年满18岁
- 居住至少12个月,具体包括:持续一年同居生活,无长期分离;若任何一方曾短暂离开住所,仅限以下原因:家庭责任-工作或商务差旅
- 所有分开时间必须满足:
- 短期临时性
*需要提供同居关系的证明
同居伴侣关系怎么证明
可以作为同居关系证明的材料包括:
- 共有住宅产权证明
- 共同签署的租房合同或租赁协议
- 联合账户的证明,例如:
- 电费、煤气、电话、网络等
- 联合信用卡账户或联合银行账户
- (请至少提交一份联合账单)
- 双方重要文件显示相同地址,例如:
- 驾照、保险单、身份证明文件
- 加拿大Common law宣誓公证 (IMM 5409)
- 官方声明,证明你们是同居满一年的伴侣关系。需双方填写并在线找公证人签字认证,作为移民材料之一

爱情陈述信
如何去写爱情陈述信?
在配偶或同居担保申请中,“爱情陈述信”是证明你们关系真实性的重要材料
谁来写?
- 由担保人或申请人撰写,或两人共同写一份感情陈述
- 可用第一人称:“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
爱情陈述信(Proof of Relationship )
初识和相识过程/关系的发展过程
- 第一次见面的时间、地点、情况
- 交往的进展(例如确定关系、第一次约会、旅游经历)
- 重要的时间点(例如第一次见家人、订婚、开始同居)
同居或长期交往的证明
- 如何共同承担生活(租房、账单、购物、宠物照顾等)
双方家庭的了解和接受
- 是否有节日或旅行时与对方家人相处的记录?
为什么决定结婚或长期一起生活
分离期间如何保持感情联系(如适用)
- 远距离期间的联系频率和方式
- 任何探亲、旅游、视频记录等证据
共同认识的好友
- 例如:来自亲友的信件、社交媒体上公开关系的内容等

不建议的做法❌
- 抄模板、使用虚假内容
- 描述过于简单、缺乏细节
- 忽略时间线(写得很乱,会被怀疑是虚假故事)
实用技巧✅
- 用“讲故事”的方式写,而不是流水账
- 第一人称 + 真情实感(如“我们第一次吵架是因为……但这也让我们更加了解彼此”)
- 配合支持文件(如照片、聊天记录、邮件、收据)
如何应对移民局的抽查及面试
配偶/同居担保移民过程中,移民局可能会进行“抽查”或要求进行“面试”,以验证关系的真实性
什么情况会被抽查或面试?
- 情侣关系时间过短(特别是同居关系)
- 提交材料存在矛盾或不一致
- 缺乏共同生活的证据
- 担保人曾有多次离婚记录
- 担保人曾担保过多位他人
常见题举例问:
- 你们在哪里认识?什么时候开始交往?
- 对方家里几口人?生日?有什么生活习惯?
- 最近一起出门/旅游是什么时候?去哪了?
面试技巧:
- 回忆真实生活细节,不用背答案
- 携带辅助证据(照片、账单、聊天记录)
避免错误做法:
- 不要编造故事 / 背标准答案
- 不要提供假材料
常见拒签原因
关系不被认为真实
- 提交材料前后矛盾,故事不一致
- 缺乏共同生活证据,如没有合租合同、联合银行账户等
- 面试中双方回答不一致,被怀疑是假
证据不足
- 没有足够合照、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感情证明
- 没有展示关系发展的完整过程(如初识、同居、见家长等)
背景问题
- 申请人或担保人有刑事记录、破产、滞留史等
- 曾经有移民/签证申请被拒却没有合理解释
- 担保人收入或资质不符合要求
成功案例分享
案例1:
背景简介:
- 申请人小林女士长期居住在中国,担保人王先生是加拿大永久居民(PR),两人是在2017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当时两人都还在大学阶段,虽然身处异地,但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感情发展稳定。
- 自2018年起,两人维持长期远距离恋爱,主要通过微信、Facetime 等方式保持每日联系。
- 尽管中间有疫情阻隔,但他们仍坚持视频通话、共同在线庆祝生日、情人节等节日。
难点问题:
- 没有任何同居记录:双方未曾一起生活,无法提供共同租房、合账、家庭照等常规证据。
- 未报税为夫妻:由于未居住在一起,从未共同报税,缺少税务层面的官方关系佐证。
文化差异和地理距离让签证官对关系真实性存在疑问,因此安排了移民面试。

关键突破点:
完整的感情证据链条
- 提供了连续3年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共计约300页,涵盖日常交流、吵架和和解、节日祝福、家庭沟通等多个生活场景。
- 提供大量语音通话截图、视频通话记录截图,显示日常频繁沟通。
- 提供了结婚证明书
共同旅行与实际见面记录
- 两人曾在2020年、2021年各自申请旅游签证前往对方国家见面,提供了:登机牌、签证页、酒店订单、景点门票、合照、餐厅消费记录
婚礼照片+ 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信
- 2022年担保人前往中国参加婚礼仪式:
- 拍摄大量与亲友的合照
- 提供双方父母签名的《关系确认信》
用心准备面试
- 面试当天双方回答自然、互动默契,对时间线、生活细节回答一致;
- 提到具体故事:第一次吵架如何解决、对方最爱吃的夜宵是什么等细节。
案例2:
背景简介:
- 申请人小陈女士与担保人李先生于2020年在加拿大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感情发展迅速。2021年两人决定开始同居生活,并共同租住一间公寓,
- 准备以同居伴侣(common-law partner)身份申请移民。
- 虽然他们在同一地址共同居住超过12个月,但由于公寓租赁合约只登记在李先生名下,
- 申请过程中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正式居住证明”,因此引起了移民官的疑问。
主要难点:
- 租房合约上没有申请人名字:申请人以“口头协议”方式与担保人共同承担房租;
- 没有联合银行账户或联合信用卡;
- 两人社交记录较少,朋友圈曝光度低;
因此移民局质疑申请人是否真的与担保人有实际同居生活。
关键突破点:
提供生活共融的间接证据
- 提交了联合支付的水电、网费账单,其中账单以担保人名字为主,但显示同一地址;
- 提供两人的银行卡消费记录截图,显示在同一地址频繁消费,如外卖、超市、日用品;
- 出示了线上平台快递订单,两人分别收件但地址相同
- 提供加拿大Common law宣誓公证(IMM 5409)
- 提供了联合信用卡账户和联合银行账户的资料
日常生活的真实再现
- 整理了大量生活合照,包括:
- 一起做饭、打扫卫生、组装家具、庆祝节日
- 双方与彼此父母的聚餐照片、日常社交活动
第三方佐证
- 提供邻居书面证明信,证明两人共同居住超一年,平时进出、遛狗、取快递等均为一同出现;
- 提交共同朋友签署的关系支持信,回忆两人相处细节。
逻辑完整的关系陈述
- 在relationship history 里详细写出:
- 同居开始的起因(租房、经济原因、感情发展)
- 日常生活安排(谁做饭?谁打扫?谁缴费?)
- 如何应对争执、如何共同面对生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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